| 唐山市丰润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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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28 16:23 丰润区商务之窗编辑部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问题的政策、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权益的事宜。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推进少数民族集居村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三)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组织培训宗教工作干部。
(四)组织对全区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发展趋势和动向,为区政府提供可供参考的政策性意见。
(五)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古籍挖掘整理工作;管理全区民族识别和民族鉴定工作。
(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保护正常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兴办社会服务和福利事业,推动教会自养。
(七)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同外国外地宗教界的友好往来,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
(八)配合有关部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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