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丰润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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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28 16:20 丰润区商务之窗编辑部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区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拟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服务。
(二)制定和完善全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和各单项法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区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制定全区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 格的评定,考试,职务聘任及日常考核管理工作。抓好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搞好全区各类专业人才的选拔、推荐、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军队转业干部的推荐安置工作。
(五)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综合管理机关及事业单位考核、奖励、惩戒、申诉控告、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和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和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搞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组织推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七)承办区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区政府人员的具体事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改革方案、政策措施,编制全区社会保障事业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担负全区社会养老保险职能。
(九)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上级制定的有关劳动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区劳动制度总体改革方案以及劳动工作宏观调控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统筹管理全区人才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规划和指导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制定人才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划并实施监督;监督管理全区区属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对全区企业职工工资福利实施宏观管理。
(十二)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开发、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十三)依据《劳动法》综合管理全区劳动保护工作。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承办企业职工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区直政府部门和各镇乡政务公开工作。
(十五)负责对政府系列事业单位非党一般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进行惩戒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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