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丰润区统计局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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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28 16:17 丰润区商务之窗编辑部 |
(一)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并实施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区内各镇乡、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区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工作业务指导工作;组织管理、审批各部门、各镇(乡)统计调查项目(包括社会和涉外调查)、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管理全区统计登记工作。
(三)组织完成国家和省、市部署的普查任务;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的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镇(乡)、各部门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监督和考核,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网络。
(六)管理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区普查中心;协助国家、省、市管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协助镇(乡)管理统计员。
(七)组织管理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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