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丰润区科学技术局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责 |
|
| 2005-08-28 16:15 丰润区商务之窗编辑部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制定地方科技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区科技工作,负责科技执法工作,推动全区科技进步。
(二)负责指导科技兴区工作,指导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的科技进步体制和机制。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审核上报各类年度科学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区级科技三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科技事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全区的技术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受理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负责全区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资格审核认定。
(六)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山区开发工作。
(七)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民营科技企业工作;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规划;管理技术市场,负责区级技术贸易机构和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
(八)负责全区科技成果鉴定的组织工作,重点科技成果推广及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向上级申报科技进步奖励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区知识产权工作。
(十)负责提出全区高新技术发展战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提出全区高新技术发展战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协调、指导各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