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丰润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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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28 16:14 丰润区商务之窗编辑部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贯彻执行城区总体规划,组织指导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控制城市景观,审核城市景观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景观环境改造项目和城市重点地段改造或建设项目。
(四)负责编制城区市政、环卫、园林绿化、供水、防汛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公用事业城市维护、维修建设专项资金的计划、使用与监管。
(六)负责城区市政、环卫、园林绿化、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七)负责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负责城区道路占用、挖掘的审批,收缴城区道路占用费、挖掘补偿费和市政设施的有偿使用费。
(八)负责城区卫生保洁和建筑垃圾的综合治理;收缴城区垃圾处理费和建筑垃圾处理费。
(九)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美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全民绿化、专业绿化、安排城区绿化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城区规划区内绿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树木砍伐、占用绿地和园林设施、新扩改建工程的园林绿化配套审批,收缴园林绿地占用费、城市绿化配套补偿费。
(十)负责城区防汛、供水及管网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区供水、排水、接管纳网的审批;负责收缴城区自来水费及附加费。
(十一)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和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负责全区施工、装饰、监理、设计以及其它相关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资格认定;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的审查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建设市场稽查管理;负责全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验收及备案管理;受理工程质量投诉;负责全区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粉煤灰的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建设方面的科技管理工作;管理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劳务合作。
(十三)综合协调城建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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